近年來台灣社會各界對於「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不但全心投入,而且相當積極。無論中央與地方政府部門、或是民間團體,皆不遺餘力地從不同面向,致力於社區工作。台南市政府對於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也是如此,於九十一年八月成立台南市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由副市長任主任委員,負責本市社區營造相關計畫之審查與整合工作,並將社區總體營造工作範圍區分為硬體建設與軟體建設兩部分,分別由本府都發局與文化局分別負責召集。
府城社區空間營造制度乃承續社區總體營造民眾參與、由下而上的精神進行社區空間實質改善工作,實施內容可分為兩大部分:一為空間營造計畫體系包括:地區發展計畫、地區環境改造計畫、地區環境改造工程;另一部份則是為落實空間營造計畫所推動之社區規劃師實施制度包含:社區規劃資源中心、(區)社區規劃工作站、(里)社區規劃工作室。
空間營造計畫體系
(一)地區發展計畫(Neighborhood Development Plan)
地區發展計畫乃指由地區居民結合相關(空間專業)人士針對地區所面臨的內部或外部環境進行檢視與討論,藉由共同凝聚共識並勾畫出地區發展遠景,進而研擬出相關具體之行動策略與方案而據以推動執行,藉以提昇生活品質。
(二)地區環境改造計畫(Neighborhood Improvement Program)
地區環境改善計畫乃遵循地區發展計畫之方向,在社區規劃師的協助下,針對地方事務、整合各方資源、改善地區環境、增進地區發展與民眾福祉,將社區實質環境發展的願景以包含數個環境改造方案初步設計的形式具體呈現,並提出為實現該願景所需進行之各項環境改善工作及其優先順序建議。
(三)地區環境改造工程(Neighborhood Improvement Project)
在社區環境改造計畫的引導下,針對社區最迫切且已獲得居民共識希望立即進行改造的地點,提出已完成細部設計及預算書圖之方案參加徵選,爭取工程款之全額或部分補助,原則上以第二階段已發展成熟且可行之方案優先,具體實現社區最迫切之環境改善方案。
社區規劃師實施計畫
(一)社區規劃支援中心
社區規劃支援中心之設置,乃期望透過支援中心來提供社區規劃師所需之教育訓練,提供相關之諮詢服務,並透過專屬網站的建置,促進社區規劃資訊之交流。社區規劃支援中心操作方式,乃協調當地有意願提供社區規劃相關資源與社區服務之學校機關或學術團體,藉由學校或相關團體之資源,協助社區規劃師計畫之推動。
(二)駐地(里)社區規劃工作室
藉由示範性之駐地社區規劃師甄選,落實民眾參與、社區總體營造、形塑府城特色環境品質。並激勵空間專業者結合當地熱心公益團體走入社區,與社區結合。期望藉由具有奉獻熱誠、熟知府城地區環境的空間專業團隊能發揮社區營造的運轉手角色與功能,協助社區研提「地區發展計畫」、「地區環境改造計畫」等,並為社區提供專業諮詢或地區環境診斷知專業規劃設計等服務性工作,以形成由下而上的社區營造參與機制,藉以匯聚地方活力,整合各界資源,進而達成政府與民眾的共識與建設。
(三)(區)社區規劃工作站
社區規劃師工作站,乃藉由專業的榮譽職社區規劃師進駐各區區公所,提供未實施(里)社區工作室之地區社區規劃師服務的功能,促使整個社區規劃師計畫的實施層面更廣泛,同時也讓社區規劃師培訓計劃的學員有實際參與的機會與場所,提供民眾或社區團體更多社區規劃師服務諮詢管道,促進社區規劃師與社區之結合,進行社區空間與環境改造工作。